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共計二十處,主要內容包括增加黨的建設、容錯機制、市場化契約化管理和企業文化四個方面。一是通過“句、條、章”等形式,單列黨的建設章節,明確黨組織的地位、作用和任務,明確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從而明確了集團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二是明確將探索建立鼓勵創新的容錯機制。三是明確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遵循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的總體思路,建立體現國有企業特點的職業經理人制度體系和市場化薪酬分配方法,建立健全責任追究體系。四是明確建立企業文化管理制度及包括企業愿景、使命、價值觀和組織理念在內的企業文化具體內容。
面對國資國企改革進入深水期、攻堅期,把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國有企業公司章程,是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實現雙提升的有效舉措;也是堅持從嚴治黨、全面深化改革、實現“脫胎換骨”轉型的重要舉措。百聯集團作為市場競爭類國有企業,本次修訂將“容錯機制”和“市場化契約化管理”納入公司章程,以市場為導向,時刻把準市場變化趨勢,不斷改革體制機制,激發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適應變化、引領變化,不斷提升活力和競爭力。同時將“企業文化”單列一章,以企業文化作為源源不斷的動力,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凝聚共識、攻堅克難、擔當作為,將百聯的改革進行到底。
(供稿:宣文)
